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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

时间:2017-01-17       作者: 中共云南南方地勘工程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来源:      点击:

 

司属各党支部:
根据工勘集团和公司党委要求,现就2017年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抓早抓小,强化责任担当
司属各党支部要把持之以恒抓好节庆假日纪律作风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抓手,坚持抓早抓小,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在抓常抓细抓长中坚持,在巩固深化中推进。一要加强宣传教育。要坚持教育先导,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为教育目的,提早“打招呼”、明纪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学习党纪党规和明确节庆假日相关纪律规定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在思想上自警、行动上自律,切实营造崇廉尚俭的良好节日氛围。二要加大监督力度。司属各党支部要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契机,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创新监督方法和手段,努力形成自上而下、由下而上、内外结合的有效监督机制,真正形成合力,监督到位,不留死角。三要突出工作重点。要紧盯违规大吃大喝、违规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持续发力加压,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深化和巩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取得的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四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将强化看齐意识具体化到实际行动上,带头接受监督,从严要求、从严律己,自觉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真正树好榜样、做好表率。
二、严明纪律规定,划清纪律底线
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公司纪委在春节期间,将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云南省《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借机敛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关纪律的通知》等相关纪律规定,从小处规范、从细处严起,做到“九个严禁”,即: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公款大吃大喝、相互走访送礼等拜年活动;严禁借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和烟花爆竹等,涉及外事等工作确实需要的,要坚持勤俭节约;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三、加强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
司属各党支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四风”顽症痼疾的现实问题和隐形变异的具体表现,深入分析研究,创新执纪监督的方式方法,严查公款吃喝风转移、微信红包、速递快递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节日期间,公司纪委成立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
省纪委派驻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局、工勘集团和公司纪检监察室将适时、随机开展明察暗访工作。
 四、严格执纪问责,加大曝光力度
公司纪委将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加大对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不知止、不收手、不收敛的,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严查快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节日期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公开点名道姓通报曝光。